为贯彻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创新发展,促进资源链接、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叫响“沂心向党 沂意为民”社会组织党建品牌,更好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现公开面向各市管社会组织发布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入驻通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地基本情况
(一)主要功能
1.业务指导。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工作、内部治理、项目策划、等级评估等方面指导。
2.能力提升。定期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党建、公益类活动以及学习培训、观摩交流,打造创新发展的“社会组织之家”。
3.搭建平台。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合作,宣传展示社会组织工作成果,搭建资源供需平台、成果展示平台。
4.政策咨询。集中发布、解读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服务内容
1.提供场地。为入驻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场所(不含水、电、网络、维修等费用)。入驻社会组织可免费使用党建活动室、小型会议室,低偿或无偿使用中型、大型会议室。
2.专项服务。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辅导和培训,在项目策划、项目申报、活动举办、换届年报、等级评估、财务法务等方面给予协助和服务。
3.后勤保障。提供公共水电、公共环境卫生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后勤保障。
二、申请时间
自通告发布起至2024年4月17日止。
三、申请条件
(一)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开展社区治理、弱势群体服务、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组织目标,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组织凝聚力且惠及民生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适应社会建设需要的公益慈善类、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支柱产业行业协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入驻。同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法人治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2.近三年按要求报送年报,且未受过行政处罚;
3.自觉接受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近三年受过行政处罚或未按期参加年报的;
2.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
3.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独立账户的;
4.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初创型社会组织
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与组织目标,有较成熟的社会服务项目,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有项目运营的资金和人员,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发展前景好、潜力大,且已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核准。
有下列情形的,优先考虑:
1.成立党支部的;
2.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
3.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荣誉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的。
四、申请入驻应提交的材料
(一)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入驻申请书;
2.法定证照文书,包括组织章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介,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3.近两年财务年度报表;
4.入驻申请承诺书;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创型社会组织
1.入驻申请书;
2.组织发展规划及可行性报告;
3.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
4.入驻申请承诺书;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件,于4月1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mzj_mgj@ly.shandong.cn,邮件主题为“组织全称+入驻申请”。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15号市福彩大厦2楼203。
联系电话:0539-7200932。
五、入驻审定程序
(一)申请。有入驻意向的社会组织按要求提交入驻申请书等有关材料。
(二)评审。评估审核小组对申请入驻的社会组织开展评估,提出入驻建议名单。
(三)复核。市民政局党组对入驻建议名单进行研究,确定拟入驻社会组织名单。
(四)公示。在市民政局官网对拟入驻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驻。通过公示的社会组织签订入驻协议,3个工作日内完成进驻。
附件:1.临沂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入驻申请书
2.临沂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入驻申请承诺书
临沂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