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临沂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要求,发挥全市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先行者、宣传者、监督者,推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现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积极行动,争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行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众文明素质的有效举措。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带头遵守分类制度,主动自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市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示范引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与日常工作、活动开展有机融合,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行者。
二、广泛宣传,深入人心,争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大力宣传,发动力量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去。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广大社区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等,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充分发挥宣传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势,在各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会员单位内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会员及身边人正确分类投放垃圾;要加强行业垃圾分类培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单位、进会员企业等主题党日活动,吸引更多的会员单位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能力、激发垃圾分类热情,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社会文明新风尚。
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争做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者。全市各社会组织要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参与监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等环节的热点问题,主动献计献策;对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主动劝导引导;对所在小区或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协助帮助。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临沂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