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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3-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的通知

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的通知

2021-03-22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卫生办公室:

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封闭管理,有效保证了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通知如下:

一、及时转入常态化防控。各县区可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及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分类采取防控措施。未出现疫情地区,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及地方联防联控要求执行。如出现疫情,应当及时调整防控策略,严格执行民政部《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及地方联防联控要求。

二、有序恢复探视服务。老年人家属探视需提前向养老机构预约,在探视人无六种禁止进入情形前提下,凭健康码进入养老机构,并做好体温检测、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措施,按照“限定时间、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要求进行,探视人数、探视次数由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

三、规范做好返院入院工作。对返院老年人、新收住老年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凭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院,返院入院后按要求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四、有序恢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助老食堂、助餐点等为老服务场所,在做好人员出示健康码、勤通风、戴口罩、测体温、定时消毒等各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恢复正常服务秩序。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的,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后进入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

五、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要积极协调卫健、疾控部门,加快完成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并按照下一步部署安排有序推进入住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要将经常进入养老机构检查的民政工作人员纳入优先接种范围,确保应接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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