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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12-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媒体解读】权威发布|温暖过冬!临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媒体解读】权威发布|温暖过冬!临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2022-12-16   作者: 点击数:  
12月16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2022年保障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薛   刚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万红娟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鞠高峰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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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气温持续走低,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至关重要,关乎民生底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我们主要做好了“四个保障”:


一是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为了进一步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能力,修订《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我们适度扩大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范围,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同时注重发挥好网格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等人员“探头”作用,线上线下结合做好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目前,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达13亿元,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二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分类施策保障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摸排,特别是对生活不能自理和患有精神疾病特困人员,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征得相关人员同意后“愿进全进”,通过机构集中居住、医疗机构托养等方式解决好这些人的医疗养护问题,减少分散供养隐患,目前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6.59%。对在家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全部指定照护人或机构,签订照护协议,压实照护责任。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发挥专业优势,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访视照料、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着力满足其多样化救助需求,全市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的比例达到64.68%。开展特困人员遍访活动,抓好电线、管路等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出隐患,帮助解决各类问题111个。


三是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从源头预防流浪。市县两级救助管理机构全面做好御寒物资储备,加强街面巡查,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有效协同联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救助热线全天候畅通。及时在微信、网站等平台公布救助热线并确保热线畅通,接到求助线索后,第一时间响应,立即派出车辆和人员赶往流浪乞讨人员所在地施救。极端天气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开展地毯式巡查,耐心劝导遭遇临时困难和衣食无着人员到站接受救助;对经劝导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给予御寒衣物、食物等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以来,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各救助站累计进行街面巡逻200余次,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发放爱心物资,有效保障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


四是多举措做好“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开展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烧煤、烧柴、烧气、使用太阳能等环节的不安全行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劣质电器产品,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目前共检查机构68个,发现整改问题隐患15个。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和入住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目前,全市117处养老机构实现集中供暖、空调、燃气等方式取暖,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有效预防火灾及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




答记者问  




   

   
今冬以来寒潮持续,我市气温骤降,社会各界都格外关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相关情况,请问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应对寒潮天气?  
   

   

民政部门承担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职责。面对近日寒潮来袭、气温骤降,为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平安温暖过冬,我市各救助管理站迅速行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主要做到了三点: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专门印发文件通知,组织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抓好源头预防,各救助管理站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派应急值守工作力量,及时在微信、网站等平台公布救助热线,确保救助热线畅通。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53万元用于采购和储备御寒物资、防疫物资,其中,38.5万元用于棉衣、棉被、食品等救助物资的采购,14.6万元用于酒精、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采购,为扎实实施救助奠定物质基础。


二是加强巡查,及时救助。接到求助线索后,第一时间响应,立即派出车辆和人员赶往流浪乞讨人员所在地施救;极端天气,加大上街巡查救助频次,耐心引导、劝导遭遇临时困难和身陷生存危机的人员到站接受救助;对经劝导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发给御寒衣物、食物等物资,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对于身患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进行救治,依法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是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各救助管理站加强与辖区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做好对接;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志愿者、环卫工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形成多方位联动的救助合力;组织对车站、城乡结合部、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容易出现区域开展实地巡查,进一步强化引导服务,稳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




   

   
我们注意到,今年市里修订了《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请您简要介绍下新的低保办法是怎样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能力的?  
   

   

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社会救助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为贯彻中央和省市保障改善民生有关部署,我们对2020年出台的《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明确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并规定,对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部分,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不计入家庭收入。这些举措进一步保障了因残致贫家庭,同时鼓励残疾人劳动自救,促进其提升能力、融入社会。


二是放宽了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条件。将原有《办法》中所有家庭成员均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放宽为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为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低保提供便利。


三是优化简化了低保审核确认程序。对低保审核确认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公示、乡镇(街道)确认的程序进行办理,审核确认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了低保办理效率。


四是完善了低保规范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农村低保可以采取分档和补差两种方式发放低保金。采取分档方式的原则上不得少于4档,各档计发标准与家庭困难程度相符,严禁实现平均发放。支出型贫困家庭和单人保的补助水平原则上不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


五是明确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标准1.5倍、家庭财产符合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的明确,对下一步加大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提供了依据。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各项工作。通过线上推进与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线下发挥好社会救助协理员、基层网格员等人员“探头”作用,切实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努力实现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确保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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