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1月13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孙百迎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刘湘德主持。
全市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力抓好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对标,深入研究,创新思路,狠抓落实,高质高效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2023年,临沂民政目标已确定,各项民生实事惠民利民,温暖你我。
基本民生保障
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以上,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28:1,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8%。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以推动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为抓手,强化救助信息核对力量,提高核对效率和精准度,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信息化为支撑的综合救助格局,实现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全覆盖。
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强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将更多低保边缘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继续组织实施好“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慈善助老关爱等项目。
抓好儿童福利保障。开展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专项行动,及时足额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推动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加大精神关爱服务力度,提供更好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员力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力争未成年人得到更好关爱保护。
加强残疾人关爱。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主动对接残联等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帮扶。
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滞留人员救助寻亲,落户安置等工作,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活动,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养老服务事业
努力争创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城市、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区等国家、省级试点,打造一批县域养老服务发展高地。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完成7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在兰山区、河东区、沂南县、费县、莒南县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对已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专业机构实行连锁化、规模化运营,继续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情况“回头看”,确保设施应配尽配且发挥应有效益。推动创新养老模式发展,新增社区助餐食堂80处,继续在兰山区、沂水县、平邑县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
不断提升机构养老有效供给。培育和选树10家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75%以上。
切实提升农村养老水平。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规范化运营率达60%以上。
移风易俗工作
坚定不移深化惠民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助力乡风文明。推动殡仪馆回归公益属性。
扎实开展殡仪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绿化美化工作环境。配齐配强专业设施设备,强化人员力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持续强化公益性公墓的建、管、用。指导县区完善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充实工作队伍,实现每处公墓都配备专门管护人员。提高服务规范化能力。
持续推进婚俗改革。积极宣传婚俗改革政策,传播新时代婚姻文化;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创新发展,推动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助力乡风文明、乡村振兴。
继续抓好红白理事会建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专业素养,引导群众喜事新办、简办。
基层社会治理
深化村(居)民自治实践。推进党领导的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结合“清廉村居”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加强村级民主决策工作,推广 “阳光票决制”工作经验。以县区为单位建立村民代表动态管理台账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积分结果运用。落实村务公开目录、村(居)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持续做好基层民主协商。费县等4个省级基层治理实验区(点)要按照实验方案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年内每个县区至少要达到核定总量80%以上。各县区要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办法,每年至少对社区工作者轮训1次。加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探索实施社区治理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推进村(社区)减负。建立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综合考核评比项目清单、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三张清单”制度,不断推动基层治理向纵深推进。
基本社会服务
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市级社会组织党建责任部门清单,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形成“管业务就要管党建、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良好局面。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沂蒙百花开”专项行动,发展第二批培育对象30家左右,推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以建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联合执法、资金监管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专项行动。指导县区健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
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调研、立法、规划、数据统计、评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稳岗就业、东西部对口协作,全市助力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数量不低于总数的10%。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基层治理作用。
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新形势下的行政区划管理。开展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七轮联检工作,推动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持续开展。推进地名规范化管理,及时启动市、县级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修订工作。扎实开展省级乡村地名管理试点县试验活动,探索打造地名文化特色品牌。
规范提升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活力,培育发展一批品牌化慈善组织。在全市建成不少于10家慈善社工站示范点,对先进特色工作总结提炼,进行全市推广。和谐使者遴选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鼓励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或者县区和谐使者等社会工作优秀代表,到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项目,提升和谐使者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志愿服务时长健康增长,抓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
“一老一小”服务机构
不断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市养老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作用,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储备,维护“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对一”对接协作机制,畅通转诊、急救绿色通道,优化转诊流程。精准落实“乙类乙管”各项规定,加强养老机构人员健康检测,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强化“一老一小”相关机构安全管理。抓好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针对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高龄、失能老年人及儿童等弱势群体逃生自救能力差、自我保护能力弱的特点,定期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演练,提高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会上,各县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含职级)以上干部;各县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