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印发了《全市民政救助对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基层采取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全力做好困难群体的疫情防控和生活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低保对象新增355名,临时救助对象新增275名。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本不受物价上涨影响。今年以来,累计为17.5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688.5万元。
二是解除困难失业人员后顾之忧。按照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运行有关部署安排,用足用活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认真做好困难群体就业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根据生活困难具体情形,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对于特别困难的,24小时内先行给予救助。对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其困难的,充分运用好低保等“转介服务”,同时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采取发放低保金、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帮助困难失业人员缓解陷入生活困境之急、解除就业创业后顾之忧。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共纳入低保失业人员52名,纳入临时救助失业人员2099名,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约633.3万元。
三是保障困难群体防疫物资需求。采取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等方式实施实物临时救助,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病毒防范。兰陵县民政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开通绿色通道拨付临时救助资金14490元,通过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生产厂家按照每只1.035元的单价购买防护口罩14000只,供全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佩戴。全市共为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口罩2万个、酒精1.2万斤、消毒液2.2万斤。截至目前,全市社会救助对象中未出现1例确诊或疑似患者,也无1人因疫情防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或家庭成员无人看管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