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于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慈善法》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曾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典范。作为我国慈善领域的基本法,《慈善法》共有十二章一百一十二条,对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以专章作出规定,将使我国慈善领域各类社会关系的调整有法可依。对于规范慈善组织行为、提升慈善透明度和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均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此外,为弘扬慈善精神,形成“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慈善法》第七条将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为广泛宣传《慈善法》有关规定,提升知晓度,我市将于全国首个“中华慈善日”期间开展“以法兴善,助理脱贫”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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