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民政局接到河东、莒南、沂南等县区遭受暴雨灾害后,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012年7月22日夜22点至23日凌晨3点,我市河东、莒南、沂南等县区遭受暴雨灾害,最大降雨在河东区汤头达144毫米。截止23日17 点统计,这次强降雨共造成受灾人口57405人,紧急转移人口85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133公顷,成灾面积4793,倒塌房屋265间,严重损坏房屋120间,直接经济损失达1357万元,其中农业损失240万元。
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后林子村在这次强降雨过程中受灾严重,造成该村受灾人口达6000多人,紧急转移人口400人,有51户190间房屋倒塌,淹毁21个蔬菜大棚,600余户房屋进水,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安排,一是要求民政部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查灾核灾,及时掌握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查灾,并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二是立即筹措救灾物资,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市(区)民政部门紧急向受灾村拨付棉被200床,火腿肠、方便面、矿泉水各100箱,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通过灾情管理系统及时报告省民政厅。四是受灾乡镇、村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灾害来临时,动员群众紧急转移避险,集中安置在村两委办公室和学校,在如此重灾面前无一人伤亡。同时村里组织了四个帮扶组同受灾群众一起开展生产自救和清理家庭财产,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水平。四是各级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稳定受灾群众的情绪,确保受灾村社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