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发展,区民政局制定四项措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求各科室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限期整改,落实为民服务的根本理念。 二是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处理,树立谁接待,谁负责的意识;领导巡查制,局领导不定时到科室巡查,督促各科室转变作风;开门办公制,即开门办公、阳光施政,切实增强机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是机关作风标语上墙。为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制定了工作作风标语,使机关人员举手投足间都能看见标语标识,既能塑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又能潜移默化地增强机关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为意识,可以更好的拉近干群关系,提升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 四是实行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成立督查小组,对局机关各科室、各街镇民政办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督查,实行“月通报+季督办+年考核”的考核制度,切实督促机关人员转变作风,提升执行力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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