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索 引 号  004448136-17_Z/2013-0823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3-08-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郯城县围绕“四个进一步”做实社会救助工作

郯城县围绕“四个进一步”做实社会救助工作

2013-08-23   作者: 点击数: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全面完善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规范审核审批、投诉举报核查等工作制度,确保低保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分两个层面,分别对低保户进行全员筛查。一是乡镇全员审。各乡镇(街道)共组成60多个工作专班,抽调人员300余人,分片区深入村居,加班加点,走村入户展开核查,通过一听、二看、三问等,全面了解低保人员真实困难情况。对不符条件的坚决拿掉;对确实困难的,一个不少全纳入。二是县政府抽查。由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四家单位联合,组成8个工作组,每天深入一个乡镇,按照行政村数量抽查不少于30%的比例,对该村低保户逐户清查,最大限度地减少骗保、人情保等现象发生,确保党的惠民政策普照到每名困难群众身上。到目前为止,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人员33828户44600人,城市低保人员2169户4157人。

二是进一步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近期,针对天气高温、用电量增大现状,配合县消防大队,对各敬老院用电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对3处敬老院的用电线路进行了更换,对1处敬老院的变压器进行了更新,全力保证五保老人用电安全。全面提高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生活标准,集中供养人员调整到每人每年3600元,散养人员每人每年2400元,为“老有所养”提供财力保障。严格敬老院日常生活管理,完善相应规章制度,使五保老人和睦相处、和谐共居。着力保障好散养五保老人的日常生活,由财政买单,与其村居、亲属、近邻签订养护协议,对他们实施日常生活照料,确保他们颐养天年。

三是进一步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全力扩大救助范围,对住院花费超过2万元的困难大病群众,在其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根据病种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救助,切实解决“因病致贫”问题。为有效服务低保、五保、特困等大病对象,与县医院联合,开通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大病对象只要提供相应的数据,便可实现即时报销、一站式结算。一季度以来,全县共救助城乡困难大病群众430余人,发放救助金100余万元。

四是进一步做好临时生活救助工作。认真做好由于天灾人祸、家庭变故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情况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帐,视情给予救助。今年来,共下拨救灾款356万元,使9300余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解决。落实孤残儿童福利待遇,散居孤儿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按照每人每月450元的标准,认真做好城镇“三无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切实解决生活难。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从去年底到今年上半年,共劝离流浪乞讨人员243人次,护送和引导80余流浪乞讨人员前往救助站接受救助,救助率达97%以上,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上一条:苍山县救助76名困难大学新生
下一条:省民政厅、财政厅到罗庄核查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关闭窗口

临沂市民政局主办  市政府网站群技术支持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大楼5-8层)
电话:0539-7200966  传真:0539-7200917  信访办:0539-7200939  邮箱:mzj_bgs@ly.shandong.cn  邮编:276000
ICP备案号: 鲁ICP备202100921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19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2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