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广大困难群众热切盼望的“民心工程”。临沭县始终把低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全力提高低保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完善各项机制,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低保收入核查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规范低保、阳光低保、民主低保、公正低保、效能低保,以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完善评议组织,把好初审、评议关。在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实行 “三公开”( 办理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保障标准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由乡镇街道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对拟纳入低保对象进行初审、评议,把好第一关。 二、建立入户调查低保对象收入制度,认真把好核查工作关。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入户核查制度,对辖区的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入户核查,覆盖面达到100%,并把核查结果与村居的初步评议结果对照,防止错保、漏保和关系保、人情保现象,低保核查要力求真实、准确,对于收入明显好转的要及时调整,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取消其低保资格,从根本上杜绝村干部优亲厚友和“关系保”现象。 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三、巩固登记备案制度,把好档案资料审查关。认真落实低保对象登记备案制度,将低保申请对象的各种表格、户口常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归档,确保材料完备齐全。按照“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办理低保金的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 四、突出规范运作,把好张榜公示关。县、乡镇、村三级低保工作机构实行低保政策、工作人员分工、办事流程上墙“三公开“制度,在村务公开栏,县、乡、村三级分别对对申请低保人员情况、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该县还广泛宣传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办理群众投诉、来信来访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