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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1-000012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9-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评审工作结束

临沂市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评审工作结束

2021-09-28   作者: 点击数:  

9月28日,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专家评审会圆满结束,拟推选韩玉峰等10名社会工作代表为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当选人。

为做好本届评审工作,2021年8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临民〔2021〕32号),经过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共收到13个县区、7个市直部门的推荐材料,共计28人。

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支持下,在市纪委监委的全程指导监督下,市民政局根据《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临民〔2021〕32号)、《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133号)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人才工程评选有关工作的通知》(临人组办发〔2019〕17号)精神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社会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了资格审查、评审方案制定、市外评审专家邀请等多个环节的工作。

梳理此次“沂蒙和谐使者”评审,不难发现,参选人选涵盖市直、县区、乡镇、医院、学校、专业社工机构等不同层次、不同服务领域,坚持了“三个注重”“四个优先”的选拔导向,“沂蒙和谐使者”作为全市荣誉的代表性得到充分彰显。

一是继续完全由市外专家独立评审。专门通过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邀请社会工作专家库的高校专家学者,成立独立的专家评审组,现场评分、现场公布、现场确认,确保了整个评审工作独立、专业、权威。二是继续邀请市纪委监委现场监督评审过程。为充分体现“党管人才”原则,确保市级人才工程评选在党的监督下进行,专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二组进行监督指导,有力保障了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三是继续实行分类别评审。参照往年上级精神和临沂养老大市的实际,沂蒙和谐使者评审工作,分为综合类和养老服务类二大类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专家坚持“三个注重”和“四个优先”原则,唯才是举,客观公正的从众多候选对象中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最大限度体现广范围、宽领域和专业性。四是评分细则和往年相比做了科学调整。评分细则分为基础分和专业分,专业分从去年55%提高到65%,这赋予了评审专家更大话语权,更加凸显社工当选人才的专业性,首次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推动和社会工作机构发展推动纳入人才评价体系,确保和谐使者选的出、用得上。从结果来看,更加突出了专业性和本土化,当选人涵盖为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医务、教育、养老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等。

尽管沂蒙和谐使者推选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在推荐对象遴选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对基层社区和村居一线社会工作者的推荐力度仍不够,有些县区的推荐对象过于局限在机关干部身上,有些市直部门推荐局限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对作为主管的服务型社会组织等推荐力度不够;二是对沂蒙和谐使者推荐材料把关不严,报送材料中文字表述和辅证材料不一致。

下一步,市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市民政局)将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归纳,不断完善和谐使者推选评审程序,强化对当选人的管理服务,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加快推进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性转变中发挥更大作用。

临沂市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

拟当选人员公示

以上人选的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当选人有不同意见,请实名向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进行反映,联系电话7200933。市民政局将认真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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