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市民政局举办全市收养登记业务培训班,旨在提高收养登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本次培训班邀请了政策理论水平高、实践操作经验丰富的兰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张超同志授课,全市民政系统从事收养登记工作的2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既对收养政策进行了解读,又结合工作实务进行了剖析,参加培训人员进一步了解了收养政策的历史演变、《民法典》对收养的相关要求、收养评估的基本情况以及收养工作中常见的疑难问题等。
讨论环节中,参加培训人员一致认为,民政部门依法承担着收养登记职责,责任重大,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做好新时代收养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作为收养登记机关和收养登记工作人员,必须充分把握民法典的人民性特点,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充分运用民法典有关收养登记工作的条款和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促进收养登记业务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