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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3-00000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1-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0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liny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临沂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7200966;传真:0539-7200917;电子邮箱:mzj_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沂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民政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移动新媒体等平台的功能,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会议公开、决策公开、公示公告、政务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2022年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2条,办理网民留言数量211条;通过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180条,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市民政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2022年收到6件,2021年结转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民政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落实拟稿人、科室、分管领导、发布人四级审核闭环管理,提高公开发布政府信息质量。对局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专栏、板块根据工作任务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政策,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公开时效。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分类、高效查询,提高政府信息易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坚持抓好局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安排专人负责,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人性化配置无障碍浏览功能,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严格信息审核与发布,加强民政业务相关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咨询和权威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动态调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各科室(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共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水平。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规范化水平,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调查互动开展较少、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公开内容深度不够、高质量政策解读偏少等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抓好中央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充实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互动交流,通过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主动了解民意。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民政信息公开时效,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民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共承办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3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件(主办6件,独办3件,协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独办5件,分办21件)。全部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建议、提案34件。

  
上一条:依申请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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