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133号)的规定,为做好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全市计划选拔10名,其中包括养老服务类2名。每个县区推荐不多于2名沂蒙和谐使者候选人,其他有关市直单位推荐1名沂蒙和谐使者候选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沂蒙和谐使者推荐人选均从各县区和有关市直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员中择优选拔,如无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不推荐。推荐范围和条件按照《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要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一线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人选。
(三)沂蒙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推荐要从基层一线岗位、直接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重点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倾斜。要坚持“四个优先”原则:一是优先考虑民办和公建民营类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组织的人员;二是优先考虑取得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资格、服务优质、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基层一线服务人员;三是优先考虑影响力大、社会效益好、有创新精神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组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四是优先考虑在全国、全省、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人员。
二、推荐方法
沂蒙和谐使者实施分类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从本县区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市直有关部门从本行业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
各县区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且经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直有关部门推荐人选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
三、申报材料
1、《沂蒙和谐使者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
2、推荐报告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各县区加盖本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部门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
3、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各县区加盖本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部门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
4、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服务领域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印制,7份,各县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复印件逐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
6、《“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要求排版规范、印制清晰,并同步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及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版,文件名统一为“材料名称+县区(部门)+姓名”,养老服务类要在文件名后备注。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请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于2021年9月14日前报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同时,纸质版报送市民政局60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已经部署开展“和谐使者”选拔工作的县区,建议从本级“和谐使者”名录中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沂蒙和谐使者推荐对象,发挥本级“和谐使者”人才工程“蓄水池”作用。
(二)严把标准,确保质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考察,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规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反复修改报送的材料无效,按第一次所报材料为准;报送材料填写、打印不规范的无效。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沂蒙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契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沂蒙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社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沂蒙和谐使者评选,进一步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了解、认同社会工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联系地址:北京路13号人防大楼临沂市民政局607室
联 系 人:武玉宝、7200933;周俊源、7200927(养老服务类)
附件:1、沂蒙和谐使者申报表
2、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