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推动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职权集中行使相关规定,2020年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1件,全部及时合规予以答复,未因工作不到位引起行政复议、应诉。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年由法律顾问结合真实案例为全市民政系统一线民政法制工作人员作专题讲座1次,较好地提升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处理能力。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各界代表、委员的意见。2020年市民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4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得到各界代表、委员的广泛认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在临沂日报旗下琅琊新闻网开设专栏“大爱民政 情暖沂蒙”专栏,并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沂民政”和新浪微博“临沂民政”以及今日头条号“临沂民政”,及时向社会发布民政工作动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福利慈善事业法制化建设蓬勃发展。圆满迎接全国人大社建委关于《慈善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获得高度评价。整合全市民政力量抓好精准扶贫,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搭建社会捐助与困难群众供需衔接的爱心众筹平台,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省定扶贫线。
(四)社会救助服务规范化不断强化。连续11次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目前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行愿进全进,3万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签署照料护理协议。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现小额临时救助镇街直接审批。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工作,低保等社会救助办理时限大幅度缩减。
(五)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工作。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山东省标准地名录》《山东省标准地名诠释》临沂部分书稿编写工作,共收入词条970条、15万余字。积极推动行政区划调整,完成郯城县泉源乡、花园乡撤乡设镇工作。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数量较少。受人员力量等因素制约,民政领域主要依靠群众举报等形式收集线索,查处违法违规现象,而主动排查难度大、发现线索较少。通过梳理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办理的执法案件发现,绝大多数案件集中在社会组织管理领域,对于殡葬、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受管辖权限、属地监督等因素限制,我局办理案件数量相对较少。
(二)政务新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明显。以往我局主要利用门户网站、报社、电视媒体等宣传的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民政政策,发布民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同时,受民政服务对象人群相对特殊等限制,我局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的公众号关注量普遍不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下步要在利用移动互联网扩大救助政策知晓率上动脑筋、下功夫,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调整充实了临沂市民政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切实发挥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作用;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通过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监察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等制度,确保全程可追溯。
(二)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市级印发了《临沂市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编制《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订配套文件32个。参与修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获民政部、人社部高度评价。
(三)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党组织领导提升村级自治组织能力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村务公开目录监督落实和村规民约监督落实两个专项行动。强化村级民主协商,探索农村“3+X”等做法,全市筛选试点村居130个。出台《关于全面实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立村情发布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村情发布会,进一步提高村级工作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四、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部署要求,厘清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步骤,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临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临沂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素能培训,2021年计划开展一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2次。印发民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有效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