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9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2〕34号)文件要求,推动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造条件
(一)明确改造对象及家庭基本条件。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二)做好工作统筹衔接。各县区要统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和抗战时期入伍老战士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等工作的衔接,符合以上4类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其依据政策自主选择其中一类申请实施,不得重复实施;“十四五”期间,已进行后3类改造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二、目标任务
2022-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为2.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在综合考虑各县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老年人家庭数量和改造需求,适老化工作开展基础等因素,确定各县区改造任务数量(见附件1)。要分步推进实施,科学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2022年重点面向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改造,原则上每年应当完成当地改造总任务的25%。要分清轻重缓急,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年龄确定实施先后顺序,优先满足最急迫的适老化改造需求。
三、改造内容
各县区遵循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临沂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见附件2)及相关技术方案,综合考虑我市城镇及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基础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改造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室内行走便利。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
(二)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三)厨房操作方便。改造操作台、灶具、洗菜池等台面高度,方便老年人操作。
(四)居家环境改善。安装防撞设施,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对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五)智能安全监护。安装居家安全装置、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做好老年人安全监护。
(六)辅助器具适配。适配老年人辅助器具等,方便老年人适应居家生活。
有条件的县区,可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与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相结合,与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服务和手环发放使用相结合,与深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区)、建设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相结合,研究丰富本县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具体改造费用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确定。
四、改造程序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改造程序,规范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一)摸底排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坚持需求导向,分步推进实施,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每年5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摸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和人员底数。
(二)申请审核。有改造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向村(居)委会提出改造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后统一报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对申请改造对象的人员类型、房屋产权等进行审核认定,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和改造任务,确定申请对象改造资格。
(三)确定实施机构。县区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择优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两机构不得为同一家单位或者具有关联关系。
(四)评估设计。确定列入改造对象的,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室环境、适老化改造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估,实行一户一策,依据评估结果明确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等内容,坚决防止改造内容“一刀切”,杜绝单纯以发放轮椅、智能化产品替代适老化改造工作。
(五)改造实施。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制定的改造方案,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后,按标准实施适老化改造,并及时反馈改造进展,确保改造工程按时保质完成。改造服务机构要留存完整的改造信息,适老化改造部位、新添置设施设备均要保留清晰的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六)施工监管。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施工监管,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七)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专业验收机构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意见;未通过验收的,县级民政部门要责成改造服务机构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验收结果作为政府补贴资金的结算依据。
(八)资料归档。竣工验收后,改造服务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要及时将改造资料移交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据实填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档案》(见附件3),建立完整的一户一档改造档案,留存备查。
(九)绩效评价。县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对每户改造情况提出评价意见,记入改造档案;并对当年度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绩效评价。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提出的明确任务和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和民生实事项目,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要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主动发现和告知符合改造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协助做好改造申请、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省养老管理平台、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系统,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录入和全流程监管工作;
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工作。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予以资金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管。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支持民政部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各县区残联要及时与民政部门沟通对接,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工作。
(三)完善投入机制。省级统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等相关资金对各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市级深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自2023年起,利用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每年根据各县区任务数,按照每户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省财政直管县除外)。各县区要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统筹利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区奖补资金等上级资金;落实投入责任,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根据市级下达的任务量分年度安排改造资金;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严格组织实施。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结合省、市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对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跟进指导解决;要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时效关,对项目进度慢、改造质量差的改造服务机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确保适老化改造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技术标准规范实施。
(五)深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大力宣传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认同度,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有效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为家庭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县区要及时报送适老化改造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市级将择优宣传报道并推荐至省级。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部署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及时将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录入“临沂适老化改造”系统,市民政局将定期进行调度。各县区每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原则上须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并于11月15日前将当年项目实施情况报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每年年底前,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县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比例随机抽查部分改造家庭。
联系人:临沂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李梓瑜,7200927;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庄园、刘恒,7202006。
协同办公系统: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互联网邮箱:mzj_shfly@ly.shandong.cn。
附件:1.临沂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
2.临沂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
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档案
附件1
临沂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 |
|
序号 |
地区 |
分配任务数(户) |
各年度计划完成任务数(户) |
备注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1 |
临沂市 |
28000 |
7000 |
7000 |
7000 |
7000 |
|
2 |
兰山区 |
1600 |
400 |
400 |
400 |
400 |
|
3 |
罗庄区 |
1000 |
250 |
250 |
250 |
250 |
|
4 |
河东区 |
2300 |
575 |
575 |
575 |
575 |
|
5 |
沂南县 |
3300 |
825 |
825 |
825 |
825 |
|
6 |
郯城县 |
1700 |
425 |
425 |
425 |
425 |
|
7 |
沂水县 |
3000 |
750 |
750 |
750 |
750 |
|
8 |
兰陵县 |
3000 |
750 |
750 |
750 |
750 |
|
9 |
费县 |
2700 |
675 |
675 |
675 |
675 |
|
10 |
平邑县 |
2700 |
675 |
675 |
675 |
675 |
|
11 |
莒南县 |
2800 |
700 |
700 |
700 |
700 |
|
12 |
蒙阴县 |
1500 |
375 |
375 |
375 |
375 |
|
13 |
临沭县 |
1500 |
375 |
375 |
375 |
375 |
|
14 |
高新区 |
300 |
75 |
75 |
75 |
75 |
|
15 |
沂河新区 |
600 |
150 |
150 |
150 |
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