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拟出台《临沂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八项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旨在通过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等八项措施,系统施策,激发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活力,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出台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民发〔2024〕52号)
3.《关于印发<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民〔2025〕9号)
三、制定过程
2025年2月,市民政局组织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工作人员开始拟定《八项措施》草稿。首先,认真研究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形式;同时,搜集并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省内其他地市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其次,拟定好初稿后,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建议。通过扎实的前期工作准备,为《八项措施》正式文件的发布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主要内容
《八项措施》重点围绕8个方面,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提振消费工作,切实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具有临沂特色的孝善食堂;鼓励各县区制定扶持措施,推动老年人助浴服务发展;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范围,丰富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
(二)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加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提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能力,丰富助餐送餐、短期托养等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照护服务,设立社区老年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务(租赁)站点。
(三)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支持建设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辟认知障碍照护;支持大型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运营。
(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开展镇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符合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大型养老机构、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托管运营农村幸福院,增加助餐、托养等功能,激发发展活力。
(五)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行“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点;积极推进“五床联动”工作机制。
(六)科学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合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3㎡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落实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镇居住区“四同步”机制,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七)发展养老消费新业态。鼓励打造智慧养老院,配置智能化设备,推进智慧养老场景落地应用;2025年全市建设2家以上达到标准的智慧养老院;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提升家政从业人员养老服务技能。
(八)拓宽养老消费新渠道。积极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鼓励经营主体举办促消费活动;鼓励平台企业拓宽养老消费新场景,推出银发模式;支持各县区依规以市场化、社会化方式举办各类养老服务领域博览会、展销会,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元化、更个性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