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临沂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自2017年施行以来,在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殡葬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深受群众认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升级和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原有政策在服务内容和标准等方面与新形势、新要求,出现一定程度的不相适应,需要从政策层面优化。
二、起草依据与过程
本意见在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以及中央、省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为保证意见适用于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进行了综合研判分析,书面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家市直部门单位、14县区民政局意见建议,采纳合理建议12条,对政策调整可能引发的财政压力、服务能力匹配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三、政策核心内容修订情况
一是调整优化服务项目,新增“骨灰回送”项目,进一步巩固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二是增设生态安葬奖励机制,对选择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葬式的由县区给予奖补。三是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资金支持惠民殡葬工作,市财政适当补助县区,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四是健全实施机制,依托民政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简化办事流程,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殡葬服务队伍建设。五是明确施行有效期5年,原《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