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结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组织开展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重点加强依法信访、环境保护、矛盾调解、消费者维权、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反邪教、反毒品、反传销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四)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性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二、抓好学法用法,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一)围绕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纠纷、公共安生管理等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
(二)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充分利用“12.4”等全国法制宣传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三)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工作进机关,进社区,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健全普法机制,规范工作开展
(一)公开报备制度。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全局普法规划,根据本科室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实际,按照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将本科室普法任务、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负责人、普法预期目标、推进措施等,分季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于每季度初报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台账制度。各科室每季度填报工作台账,填报指标包括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宣传、重点对象学法、法治文化建设、以案释法活动、法治创建等项目,根据实际工作开展及时填报。
(三)工作会议制度。建立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办公室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四)报告总结制度。各科室应将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等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对涉及多科室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普法合力。
(五)评价通报制度。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制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科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