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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3-000009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13
 文  号  临民建议字〔2023〕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A20230053号《关于加大农村养老事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A20230053号《关于加大农村养老事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2023-09-13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神合广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临沂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农村养老工作的关注。您的《关于加大农村养老事业支持力度的议案议》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市民政局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不断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在考核验收中获评优秀等次,获得追加奖励;兰山区等4个县区入选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区;1人获评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

(一)强化顶层设计,凝聚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引领。颁布实施我市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市级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等文件。市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围绕规划布局、土地保障、资金补助等方面制订配套文件34个,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和监管提供了坚强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一是集中整合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资源。投资1.5亿元建设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新院项目,床位700张,现为全省规模最大、收养人员最多的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机构。县社会福利机构和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实现了县区全覆盖,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5.31%。二是优化乡镇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开展农村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行动,在乡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共建成128处。三是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选择兰陵县等6个省重点扶贫县先行开展试点,打造“幸福院+周转房”集中居住养老模式,实现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截至目前,全市1045套新型农村幸福院已全部投入使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临沂市的养老设施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农村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推动我市农村养老工作开展。

(一)强化协同协作。继续发挥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规范、细化政府部门养老服务的职责分工、协同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和公共资源系统调配、协同联结,各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医养结合、要素保障等重大问题,一体化推进养老服务各项工作。(二)完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健全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综合政策体系,落实落细养老服务供地、投融资、补贴制度、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快制定出台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及更新制度,逐步丰富农村养老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建立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摸清老年人口结构、特点、实际需求的底数,推进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养老服务公共决策更加精准高效。

(三)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着重从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医养康养人才培养、行业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等方面,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规划。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用好用足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好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形成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路径,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尊荣感、获得感。

(四)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与财政部门衔接配合,做好需求摸底,优化资金投向,在分配本级彩票公益金时重点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进一步完善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导各类资源向农村集聚发展。

最后,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临沂养老服务工作。

  
上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230316号《关于破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医养结合过程中面临困难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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