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麻颖、彭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完善居民小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治本之策,也是适合我国传统家庭养老伦理观念、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基本养老方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为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明了方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在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下,绝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社区,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去养老。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尤其迫切。
临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24万,占总人口的19%,老龄化程度十分严重,老年群众对形式多样、便捷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着旺盛的需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纳入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临沂市实施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方案》等政策文件32个;每年列支专项资金1500万元,支持社区居家养老试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发展;免费培训各类养老管理服务人员3万余人次,有力推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5处,农村幸福院713处,新型老年周转房1045套,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2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今年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同时,为解决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2018年底,市政府印发了工作方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新建小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老旧小区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在全市集中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清查整治工作,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民政、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出台了实施办法,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使用工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与有效利用。截至9月底,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和服务覆盖率达到50.92%。
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联动协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整改难度较大;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性不高等,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下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必须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合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紧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按照任务分工,找准职责定位,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确保圆满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任务。
二是科学推动清查整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以破解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缺的紧迫问题为抓手,采取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有力措施,切实补齐历史欠账,严防产生新账。根据清查整治结果,准确掌握当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结合老年人需求,精准分析,分类实施,不搞“千社一面”、一刀切。既加大工作力度,又合理引导老年人预期,防止出现过高标准,杜绝形象工程和“盆景”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集中力量补齐已建成住宅小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抓早抓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确保设施数量有效供给。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优质化、多样化发展。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支持力度,做好资金配套,提高奖补标准,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对符合条件的嵌入式养老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及由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托管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继续给予奖补。同时,通过调整现有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向,将有限财力重点用于支持社区养老设施运营维护等,实现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社会力量举办、符合条件的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纳入家政服务业、扶持社会组织等政府政策扶持范围,积极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老年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先进县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工作经验,树立典型示范标杆,引领和带动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尽快达标。
五是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标准。整合公共服务资源,依托区域养老助残机构、社区服务、医疗卫生、老年活动、残疾人康复等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免费培训,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您的沟通,并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建议,把相关工作做得更好,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沂市民政局
2020年9月3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李长征 承办责任人:王鹏
电话:720092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