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临民函〔2018〕66号)
孙百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民政职能,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脱贫攻坚要求,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保障农村贫困老年人基本生活,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坚持把完善政策体系作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先后牵头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等政策文件,配合老龄办出台了《“十三五”临沂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并围绕规划布局、土地保障、资金补助、人才培养、标准化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为农村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夯实了政策基础。
二是强化设施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按照“村级主办、社会参与、政府支持、互助服务”的原则,将农村幸福院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为农村空巢、留守、贫困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建农村幸福院,在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每处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一次性开办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每处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极大激发了基层建设积极性。今年全市新增农村幸福院27处,目前总量达到1293处,已成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农村养老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加强规范管理。出台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及统一全市老年公寓标识的通知》《关于规范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许可备案、服务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机构名称、外观色彩、标识图案、设施配套、规章制度、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七统一”,有力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深化简政放权。将所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项目资助等事项下放到县级民政部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降低了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门槛。创新发展机制。以兰陵县为试点,探索将农村幸福院委托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实现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目前,兰陵县与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已打造集日间照料、休闲娱乐、保健养生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农村幸福院32处。同时,充分利用医疗资源优势,定期免费为贫困老年人实施健康查体和白内障手术,有效满足了农村贫困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四是强化兜底保障,农村老年人各项福利制度全面落实。严格落实各项社会福利制度。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福利制度全部落实到位,今年共为22万服务对象发放各类补贴和生活费1亿元,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村孝老扶贫制度。帮助指导农村成立家庭养老理事会或孝亲扶贫基金会,与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子女签订赡养协议,通过子女筹集、爱心捐助、集体补助的形式,每月为老人发放赡养费,弘扬了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建立农村贫困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联合财政、卫计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培育专业社会化评估机构5家,成立老年人能力评估专家库280人,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在兰山、罗庄、临沭、郯城、兰陵、沂南、平邑等7个县区开展贫困老年人能力评估1.1万余人次,年底前将力争实现所有县区全覆盖。同时,强化成果运用,将能力评估结果作为农村贫困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入住特困供养机构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优惠政策顺利落地。
近年来,尽管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不高;养老行业组织不够健全,各类标准规范亟需完善等等,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改进。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转型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和品牌创建。贯彻落实省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部署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区居家养老等配套文件,盘活存量,做大增量,提升质量,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培育和表彰一批具有临沂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临沂养老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年内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新建农村幸福院90处,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免费培训,年内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450人、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5000人。健全补助激励机制,落实各类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补助,不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强养老服务岗位吸引力。探索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推广供需有效对接的“菜单式”志愿服务。
临沂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