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函〔2018〕73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4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侯献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民政职能,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截至2017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209万,占总人口的 18.3%,老龄化程度十分严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指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坚持把完善政策体系作为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先后牵头出台了《临沂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等政策文件,配合老龄办出台了《“十三五”临沂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并围绕规划布局、土地保障、资金补助、人才培养、标准化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方面制订配套文件28个,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夯实了政策基础。
二是强化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设置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今年新增养老床位1544张,总量达到7.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5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在机构养老方面,发挥龙头养老项目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建设2个市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市老年养护院总投资2.6亿元,建筑面积5.4万㎡,规划床位1000张,目前已进入工程扫尾阶段;市社会福利院新院总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4.08万㎡,规划床位1000张,项目有序推进。在社区养老方面,大力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新建城区和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将农村幸福院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今年新增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总量达362处;新增农村幸福院27处,总量达1293处。在居家养老方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社区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以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为纽带,整合家政、物业等服务组织,建立覆盖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构筑起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目前,服务平台已覆盖12县区。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建立资金、土地、人才、监管四大要素保障体系,不断激发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加大资金扶持。在用好中央、省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加大市级财政配套力度,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地方留成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384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500万元。保障土地供应。将各类养老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养老机构用地需求。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与公办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有偿用地的规定,以土地有偿出让方式优先保障供应。加强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今年共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485人次,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抓好监督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照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115项指标,对全市173家养老院进行拉网式排查,着力解决影响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并按照“一院一策”要求,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全市整治合格率达93.6%。
四是强化机制创新,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围绕调动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深化简政放权。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资金补助等事项全部下放到县区,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降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的门槛。引导日间照料设施转型发展。将产权归政府、集体所有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完善提升日间照料、短期托养、休闲娱乐、保健养生等服务功能,实现连锁化、品牌化、集团化发展。目前全市已有51家日间照料中心实现第三方托管、303家农村幸福院实现规范运营。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参资入股、联合经营、承包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目前,全市共有兰山区白沙埠敬老院、临沭县、郯城县社会福利中心等15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其中兰山区白沙埠敬老院被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持续深化医养融合。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医养融合机构,省市财政将医养融合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了20%,并根据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类老人入住人数,分别给予机构每人每年1000元、1800元、3600元的运营补助。目前全市已有20家养老机构可以提供专业医疗服务,临沂市荣军医院老年公寓、临沂凯旋医疗养老有限公司、兰陵县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等重点医养融合机构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其中临沂凯旋医疗养老有限公司被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单位。
近年来,尽管我市养老服务业不断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养老服务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低;养老行业组织不够健全,各类标准规范亟需完善等等,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改进。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转型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和品牌创建。贯彻落实省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部署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区居家养老等配套文件,盘活存量,做大增量,提升质量,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培育和表彰一批具有临沂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临沂养老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化,年内每个县区建成2个以上功能完善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运用,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养老服务。推广应用“互联网+养老”,实现“两台一网”县区全覆盖。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继续深化医养融合,抓好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区、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和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的建设工作。
三是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年内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处、农村幸福院90处,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免费培训,年内培训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5000人。健全补助激励机制,落实各类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补助,不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强养老服务岗位吸引力。探索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推广供需有效对接的“菜单式”志愿服务。
五是进一步提升养老管理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抓好后续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年底前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临沂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720092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