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钮中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社会组织治理机制有效加强社会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及创新社会组织治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我们认真学习,积极研究采纳。在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方面,社会组织在成立、变更、换届时,都按照民政部门新的示范文本,制定或修改章程,把监事会(监事)列入组织机构中,并明确其权利、义务;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当同步成立党组织;此外,社会组织的理事会管理、资产财务管理及信息公开、信用承诺等均在章程中有明确规定。
近年来,全市民政部门扎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综合监管,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制定出台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指导性文件。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46号、鲁办发〔2017〕5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8〕17号)。从明确总体要求、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综合执法监管机制、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扎实做好组织实施等九个方面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市级层面建立临沂市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了临沂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市、县均制定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试行)》,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社会组织监督检查时,实行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近年来,市、县两级累计抽查社会组织205家。
三是扎实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大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力度,以年检为突破口,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近年来,累计约谈市管社会组织335家次,处罚399家次,其中撤销210家,警告189家次,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62家,违法失信名单35家。
四是抓好社会组织党建促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与社会组织同步审批、同步年检、同步评估,将党的建设贯穿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过程,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抓好社会组织党建与自身发展的有效融合,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现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同频共振。
五是组织开展市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照新形势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需求,调整充实了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修订完善了《临沂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7年修订)》。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41家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其中获得3A级以上等级的440家。
六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身的技术、资金、信息等优势,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广泛征集社会组织扶贫信息,公布了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信息项目名录,对接供需项目130余个,有效发挥了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及创新社会组织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