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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0-000007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8-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0-08-03   作者: 点击数:  

兰山区、罗庄区、莒南县、费县民政局,市直有关养老机构: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市民政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对省厅抽取的6家养老院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其中市直1家、兰山1家、罗庄1家、莒南2家、费县1家。为做好本次监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

县区民政部门分别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养老院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检查事项及检查内容

(一)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养老机构质量建设情况,养老机构是否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开展运营。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养老机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建筑适老化设计情况。

(三)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检查内容为: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

(四)应急部门:应急管理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制度落实情况。

(五)市场监管部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状况,填充物是否使用禁用、限用原料,产品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许可、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供餐或用餐与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情况。

(六)消防救援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养老机构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整好用,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情况。

三、检查流程

(一)获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批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省级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抽取,并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至各县区相关部门。各县区相关部门自行通过工作账号登录省工作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各县区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检查人员名单录入省工作平台,并进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各县区相关部门在人员匹配结束后,要将本部门检查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同级检查任务牵头单位。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对于同一检查对象,各部门检查人员应组成联合检查组,由牵头单位检查人员任组长,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三)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各检查组长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当配合、服从组长的安排,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四)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检查结果分为以下8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此外,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备注栏目录入相关信息。对获取的检查对象,不在本部门监管职责内,可以不参与该企业的部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填写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结果录入时间不迟于2020年8月31日)分别录入省工作平台。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要认真贯彻省政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审慎开展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各县区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进行公示。

(六)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要审慎录入检查结果,对检查对象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安排,将帮扶政策宣传到每一户被检查对象,认真落实各项帮扶工作政策措施,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在检查过程中,要积极调研总结企业在复产复工中的困难和诉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共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法定监管方式。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是监管制度的又一次整体创新。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监管抽查配合部门对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完善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新思路、新办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县区民政部门要主动担起牵头发起责任,积极协调配合部门,各负其责,互联配合,密切协作。将组织开展牵头抽查事项工作总结,于9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箱:mzj_fsk@ly.shandong.cn;联系人:卢晓丽,7200927。

省工作平台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临沂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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