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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mzj/2020-000006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7-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0年第2季度全市低保标准

2020年第2季度全市低保标准

2020-07-17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第2季度,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各县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各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700元。

根据《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和《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规定,低保补助水平原则上按照低保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之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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