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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mzj/2019-0000029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4-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

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

2020-04-23   作者: 点击数: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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