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管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4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和内容
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2019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二、报告时间
为支持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挥慈善力量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统一规定,年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至6月30日。
三、报告方式
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填报系统(网址:http://202.108.98.67/),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填报系统登录方式还没有收到的,请添加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微信号咨询获取。
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需打印成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作出信用承诺,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通过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填报系统上传PDF格式文件,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等报送业务主管单位,依法接受其监督管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民政部门做好公开工作。民政部门在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审批系统(http://202.108.98.67/)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即收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和整改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0〕15号)有关要求,对慈善组织
(基金会)进行重点抽查,要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实施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方面。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门要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认真开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赠专项检查。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结合2019年度年报工作,同步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红十字会公开募捐和信息公开情况。
(四)严格落实年报报送工作。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不得瞒报漏报。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各级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各县区开展2019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专项检查情况,请于2020年8月5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联系人及电话:鞠高峰、魏茂侠;0539-7200933。
民政部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电话:18600362803。
民政部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微信号:18600362803。
临沂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