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拟于近期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的
贯彻落实4月3日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8月24日全市殡葬改革工作调度会及10月18日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具体了解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情况,分析部分县区推进慢的原因,全面促进各县区工作整体快速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殡葬改革各项任务。
二、 检查时间、范围及方式
(一) 时间: 11月1日至11月10日
(二) 范围:全市16个县区(含开发区)
(三) 方式:“四不两直”暗访、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
况、召开座谈会、查看文件资料等。
三、 组成人员及分工
(一) 组成人员
拟组成6个检查组,每组5人,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有关领导任组长,并从本部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负责联络及材料的撰写),另外每组配备民政局工作人员3名。
(二) 具体分工
一组:
组 长:刘桂强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副组长:乔守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永法 兰陵县民政局副局长
徐 伟 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洪德芸 市民政局科员
负责检查兰山区、河东区、经济开发区。
二组:
组长:张红卫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沂蒙精神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王太成 沂南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源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杨春光 河东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李文静 市委宣传部科员
负责检查平邑县、蒙阴县、蒙山旅游度假区。
三组:
组长:陈向东 市发改委咨询办主任
成员:汤有秀 兰山区民政局副局长
郭海军 莒南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明儒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邱春军 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一级科员
负责检查费县、兰陵县。
四组:
组长:张英楠 市财政局科长
成员:宁绍勤 郯城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张 军 平邑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张玉功 蒙阴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区建设中心主任
负责检查沂水县、沂南县。
五组:
组长:高富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组员:薛兆欣 费县民政局副局长
高文祥 临沭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树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员
负责检查罗庄区、郯城县、高新技术开发区。
六组:
组长:刘湘德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鞠 静 罗庄区民政局副局长
肖 飞 沂水县公墓管理中心主任
朱孟刚 市民政局科员
检查莒南县、临沭县、临港经济开发区。
四、 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由县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惠民殡葬工作推进领导小组;(3分)
2、制定切实可行的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分)
3、将殡葬改革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4分)
(二)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60分)
1、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合理,有全县(区)公墓建设规划方案;(5分)
2、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数量及完成比例,已上报完成县区是否属实;(12分)
3、墓穴建设数量能够满足群众10至15年的安葬需求;(8分)
4、墓穴建设按照文件规定的双墓穴0.8平米、单墓穴0.5平米的标准进行,并一律使用卧碑;(6分)
5、墓区内打造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区域,并建有海葬、骨灰撒散等不留骨灰纪念设施;(6分)
6、配套设施完善,建有公共祭祀区、看护房、停车场、
洗手间等。已进行绿化美化,达到“公墓即公园、公墓即园林”的效果;(8分)
7、公益性公墓一律让群众免费使用;(3分)
8、配备公墓管理员,对公益性公墓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4分)
9、建立健全公墓管理档案;使用公墓信息管理系统并保证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3分)
10、新去世人员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比例。(5分)
(三)移风易俗开展(10分)
1、制定具体的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使殡葬改革政策深入人心;(5分)
2、本县区村(居)红白理事会成立及正常发挥作用比例。(5分)
(四)要素保障(20分)
1、将惠民殡葬改革政策资金纳入县区财政预算;(6分)2、已建成公益性公墓完善审批手续;(4分)
3、成立公益性公墓管理机构并履行管理职责;(5分)
4、殡仪馆现场实现全免费(遗体告别仪式除外)。(5分)
五、有关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3、各检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本组检查期间工作用车;
4、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数量不足20处的,要全部检查到;20处以上不足50处的,检查比例要超过50%;超过50处的,检查比例要超过30%。
5、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惠民殡葬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汇总后形成工作报告向市领导汇报。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