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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2-0000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民政局民生实事自查报告

临沂市民政局民生实事自查报告

2021-11-10   作者: 点击数:  

一、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一)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任务完成情况

已完成

2021年5月10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3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9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4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能自理三档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770元、440元、165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调整为每人每月1936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调整为每人每月154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调整为每人每月1078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标准调整为154元,其他等级标准为13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7.5元,其他等级标准为122.1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及时印发通知。在收到上级提高标准的文件后,联合市财政局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我市提标文件。二是加强督导调度。对各县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已印发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情况通报9期。每月调度各县区资金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1-11月份,共为6224名城市低保对象、193580名农村低保对象、35011名特困人员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32354.7万元;为238名机构养育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531.2万元;为3665名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5698.2万元;为915名重点困难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770.72万元;为9025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3971.8万元;为13641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7809.4万元。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通过官方网站、报纸、广播等发布社会救助政策,10月份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等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有效增强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失智老年人关爱服务

(一)继续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年内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3000个,建设改造农村敬老院9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8处,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950张,按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二)推进落实情况

一是启动“关爱来临 ‘沂’起守护 让爱不迷路”防走失关爱服务项目,建立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机制,免费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3111个。二是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全市共新改扩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16处、新增护理型床位2382张;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达37处、133处。三是深入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257个在建小区的规划率、配建率已达100%;378个已建成小区的规划率、配建率、达标率、移交登记率、运营率及1007个既有小区的配建率、达标率、移交登记率、运营率均已达到90%以上。其中,兰山、平邑、莒南、蒙阴4个县区已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任务。

(三)主要举措及经验

一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会同住建、自规、行政审批等部门对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小区1642处,包括新建小区635处和既有小区1007处。二是成立工作专班。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临沂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临政办字〔2021〕60号),召开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市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临沂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临沂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省级运营奖补实施方案》,加大对农村敬老院、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财政补贴力度。今年共下达县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2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等项目。

(四)存在问题

在工作推进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在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中发现很多老旧小区普遍未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整改难度较大。

(五)下步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调整《临沂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将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进行更新,明确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二是继续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根据《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和奖补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对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等级评定,对评定为3-5星养老机构给予每年每处30000-80000元、对评定为1-5星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每年每处5000-30000元、对评定为1-3星农村幸福院给予每年每处5000-20000元的等级评定奖补。三是继续加大现场督导力度,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的作用,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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