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我局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推动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法治化建设为手段,注重政策创制,注重宣传教育,注重执政为民、注重提升效能,取得了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与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共赢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聚焦决胜脱贫攻坚。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动态调整后的省定扶贫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520元、每人每年4200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50-780元、每人每年5460元,并按照失能人员每人每年6000元、半失能人员1800元、自理人员360元的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今年累计已发放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6.3亿元。积极应对“温比亚”台风,中央、省、市、县(区)四级共投入救灾资金3493.8万元,保障了3.4万名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出台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开展社会组织排查整治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工作,督促整改重点问题657个,共有69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出台城乡社区协商办法,率先在全省统筹推进基层协商,确定试点单位156个,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日间照料中心22处、农村幸福院82处,新增养老床位5065张,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700余处,养老床位总量达7.6万张。鼓励社会资本托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共有第三方托管日间照料中心77家、规范运营农村幸福院364家、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7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2家。深化医养融合,共有28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25家养老机构、49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四是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深化殡葬惠民改革,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及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安葬等6项殡葬服务费用,先后被《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几十家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称为殡葬工作的“临沂模式”,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省委书记刘家义、省民政厅厅长陈先运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目前,全市已投入惠民资金2.7亿元,建成公益性公墓536处,墓穴48.5万个。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破坏选举秩序案件104件。
五是聚焦军民融合发展。开展节日走访慰问部队、关爱优抚对象、组织社会化拥军等活动,开创“信贷拥军”品牌,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推进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密切新时代军政军民关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2018年,我局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全部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审查相关规定执行,由局政策法规科全程参与,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取得良好效果。为规范和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效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业质量发展。我局在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并对我市养老服务业现状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了《临沂市养老服务业促进条例》立法计划,现该项目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并明确了项目分管负责人和主办人,下步将予以加快推进。
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将社会救助有关办理流程和被救助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充分公开。利用集中培训、普法主题宣传、入户调查等活动,将社会救助政策资料发放到基层民政服务窗口和民政服务对象手中。向城乡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服务对象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不断扩大救助政策知晓率,让广大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将低保救助工作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调整充实了临沂市民政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解决民政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全市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调整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监察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等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全程可追溯。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予以全流程监管。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部署要求,制定了《临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厘清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步骤,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修订完善《临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临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临沂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实行政执法队伍,新增2名工作人员到执法科室,强化行政执法保障,配齐配强执法设备。强化执法素能培训,2018年共开展一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4次。印发民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2册,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有效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各界代表、委员的意见。主动与纪检、检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引入外部监督,完善优抚、救助等重点领域监管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2件,得到各界代表、委员的广泛认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在临沂日报、沂蒙晚报等本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双微”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职权集中行使相关规定。2018年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8件,全部及时合规予以答复,未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应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均依法及时转办至相关县区政府。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年由法律顾问结合真实案例为全市民政系统一线民政法制工作人员作专题讲座3次,较好的提升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处理能力。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及《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全市法治民政工作要点(2016-2020年)》有关规定,我局2018年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法治培训4次,组织市局系统86名科级以上干部全员参与普法考试,平均分达90分以上。将法治能力纳入选人用人的重要考量标准,以此为导向全面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的领导,2018年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民政建设情况汇报2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2次批示要求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该项内容纳入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体系并大幅提高所占分值。配齐配强法制队伍,目前市局有2名取得国家司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法制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均实现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学背景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2018年我市民政系统共有6篇研究成果在省民政厅或市政府组织的评比中获奖,并得到省厅及市领导批示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