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有关养老服务机构(组织):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2020年,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经机构自评、县级初评、市级委托第三方复评等程序,共评定一星级以上养老机构31处、日间照料中心32处、农村幸福院377处,经公示后,现将一星级以上评定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县区依据等级评定结果,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和奖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民〔2020〕46号)、《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临民〔2020〕13号)和《关于规范和增加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临民函〔2020〕116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奖补政策。同时,要充分认识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评定结果应用,加大抽检和复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督促养老服务设施按照评定标准,主动加强管理,提升硬件,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附件:等级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