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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1-000005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0-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临沂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2021-10-27   作者: 点击数: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2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方案提出,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能力提升计划、作用发挥计划以及规范管理计划等4方面工作计划,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1年5月,省民政厅发布了我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制定19项主要任务落实4方面工作计划,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同时明确“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更好地落实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我局制定了《临沂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依据民政部及省民政厅印发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同时结合了民政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围绕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制定。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共分总体要求、指导原则、专项行动、工作步骤及组织领导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了坚持党建引领,以服务社区治理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关键,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示范项目为抓手,通过实施“6项工作计划”和“19个专项任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发挥作用。从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3年底,实现各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

第二部分为指导原则,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三部分为专项行动,明确了19项工作内容落实六大计划,包括通过落实党建责任、突出政治引领、开展双向培养3项工作来实施党建引领护航计划;通过完善分类管理、强化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发展3项工作来实施枢纽组织成长计划;通过融入社区治理、参与文明创建、开展关爱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等4项工作任务来实施社区治理参与计划;通过突出培养重点、建立骨干队伍2项工作来实施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通过搭建服务平台、加大资金扶持、推进融合发展、加大推进力度4项工作来实施服务平台支持计划;通过强化供需对接、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品牌建设3项工作任务来实施示范项目培树计划。

第四部分是工作步骤,按三年时间分为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以及示范引领三个工作阶段。

第五部分是组织领导,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督导落实三个方面将“6项工作计划”和“19个专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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