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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5-000017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5-27
 文  号  临民〔2023〕2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丨关于印发《临沂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丨关于印发《临沂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05-27   作者: 点击数:  

一、制定背景

2023年3月,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鲁民〔2023〕1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规范完善我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临沂市民政局认真研究了上级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结合临沂市实际,于2023年5月26日印发《临沂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二、主要内容

《认定办法》共5章26条,主要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认定办法》中明确:具有我市户籍,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当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按照程序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认定办法》中规定: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是指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包括参照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管理单独支付的药品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下同)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

在申请受理方面,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当由患者本人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申请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需要提交得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已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地方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患者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首页)、结算单据、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填写《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

在审核确认方面,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罹患重特大疾病情况、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情况、商业保险赔付及使用情况、社会募捐资金及使用情况和实际生活情况等予以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各县区可在规定时限内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审核确认程序作出进一步调整优化。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一次有效,针对自申请之月前12月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由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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