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2年8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中央农办、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2023年7月,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措施的通知》(鲁民〔2023〕4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结合临沂市工作实际,会同市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在加大低保扩围方面,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家庭收入核算和财产认定标准,完善重残“单人保”政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
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方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暂未就业大学生等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的政策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防止困难群众因易地搬迁造成漏保或者重复纳入低保;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异地协同查询核对机制,及时办理核对请求;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用好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筛查存在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查访核实、实施救助帮扶。
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明确办理期限,落实公示公布制度,强化异地救助实施,优化特困认定程序,探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在压实社会救助保障措施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等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复杂问题。加强督促指导、能力建设、资金保障、信用建设,扎实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