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和市中级法院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立足部门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标准和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关爱保护力度。
一、兜牢民政保障网
一是稳步提高孤困儿童保障标准。今年再次提高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分别达到2130元、1694元和1186元。
二是抓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基层保障服务能力。选优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实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总人数达4776人。制定工作方案,自5月起在全市开展以“三亮三学三做”为主要内容的村(居)儿童主任赋能行动,以激发儿童主任身份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为导向,以提高儿童主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建立一支善良有爱心、担当有恒心、奉献有能力的基层儿童服务队伍为目标,构建基层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夯实关爱服务未成年人的基层基础。
三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动员鼓励广大社会力量结合自身专长和服务社会优势,积极投身儿童关爱等活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指导县区加大政府购买儿童类关爱服务项目力度,积极导入社会化服务。
二、构建司法保护网
一、构建定期走访机制。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儿童伴成长”活动。定期走访福利院、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心理健康辅导,鼓励他们积极向上、用功读书,助力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利用送法进校园、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关怀。利用走访机制,叮嘱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叮嘱监护人务必关注孩子周末和节假日的安全防护,做到知去向、知归时,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二、加强救助保障。市中级法院部分干警与蒙阴县长路镇中心小学结成帮扶对象,定期看望贫困学生,为贫困学生送去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为丰富学习教学资源,市中级法院组织干警到郯城县庙山镇海沿小学开展捐赠图书活动,为贫困留守儿童架起了解外面世界的桥梁,用爱心让孩子们得到更多的智慧和快乐,让困难儿童在书香的宁静中砥砺致远。
三、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人是民法典重点保护的群体之一。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也做了详细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妥善解决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争议切实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子女往往存在应诉难、意见容易被忽视等问题。在审判过程中,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不将物质条件的优劣作为唯一标准,对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基础及情感需求进行考量,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抚养纠纷。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仍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一步,市民政局和市中级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临沂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