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军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孤困女童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尤其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立足部门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标准和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孤困女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特别是孤困女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留守、孤困、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开展了系列活动,着力构建此类儿童关爱体系,促进这类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
一、兜牢民政保障底线
一是建立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提请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13个县区(管委会)按期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市共建成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4家,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156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一致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认真开展信息精准化管理专项排查工作。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精准化管理专项排查工作,确保各级信息系统用户全部落实到人、信息及时更新、服务对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线上线下保持一致,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精准化管理水平。
三是抓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基层保障服务能力。选优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实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总人数达4776人。制定工作方案,自5月起在全市开展以“三亮三学三做”为主要内容的村(居)儿童主任赋能行动,以激发儿童主任身份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为导向,以提高儿童主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建立一支善良有爱心、担当有恒心、奉献有能力的基层儿童服务队伍为目标,构建基层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夯实关爱服务未成年人的基层基础。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筑牢司法保护防线
一是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以“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为依托,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切实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和维权意识。扎实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合和管理的意见》,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才库组建和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为全市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1756人,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促进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树立、提升。
二是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抓好村(居)联络员工作,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留守儿童和孤困女童解答法律问题,及时掌握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目前,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已全部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全市建成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287个,各级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工作站的建成率已达到100%;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4958个,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更为方便快捷。
三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结合实际推进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工作,将未成年人纳入重点法律援助对象,放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为留守儿童和孤困女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申请程序,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实时跟踪服务,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孤困女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基础信息档案,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与其他人员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工作,逐一制定矫治方案,进行个性化矫治。根据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点,举办由针对性的道德模范人物事迹教育会和法制讲座等活动,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会同学校及未家庭成员成立帮教小组,挑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共同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帮扶工作;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室,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为符合就学、就业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完成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等方面提供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定期组织志愿者实地走访,深入细致地了解社他们的生活、思想、学习和心理健康情况,建立起“物质帮困、精神济困、育人解困”的长效帮扶助学机制。
五是推进阳光帮扶,改善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生活环境。指导各县区依托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技能培训中心---“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过渡性安置和技能培训。通过组织电商和微商培训,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渠道。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糕点制作、布艺、插花等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促使她们更好的融入社会。目前,全市依托企业共建立过渡性就业基地19处,提供社会适应性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300余人实现了就业。去年以来,共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600人次,提供就业指导活动900余人次,提供临时救助、社会保险700余人次。阳光帮扶计划的实施,增加了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收入,从根本上为其解决经济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特别是孤困女童,创造了良好的身心健康环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强与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乡村”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帮扶等工作,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将关爱孤困女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学校保护
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孤困女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意义更为特殊,责任更为重大,不但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同时也能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促进社会稳定,是一件关系民生,利益发展的事情。市教育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全市辍学儿童摸底排查。积极组织县区和学校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台账,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同时,每学期更新留守儿童台账信息,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配备专人负责建档及管理工作,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是强化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管理。印发《临沂市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管理办法》,对留守儿童关爱室的室内外环境、设施配备、人员配备等做出明确要求。每室至少配备1名管理员,管理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公示上墙,便于学生家长联系和监督。目前,留守儿童关爱室已配有活动器材、取暖和饮水等设备,已成为关爱活动主阵地。截至目前,建设完成留守儿童关爱室638处,完成率达到100%。
三是做好特殊儿童结对帮扶和谈心谈话。根据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教师对他们分组结对开展帮扶活动,确保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和困难。学校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班主任每月与这类儿童谈心,做好记录卡的填写工作。教师定期家访,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情况,共同做好特殊儿童的关怀和帮助。
四是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建设。针对儿童特殊群体,着重关心关注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定期开放心理辅导室,充分发挥其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的重要作用。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针对这类儿童心理发展问题,开展系统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其化解心理压力,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健康发展。
临沂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