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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2-00000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8-24
 文  号  临民函〔2022〕6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保障能力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保障能力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2022-08-24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王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保障能力水平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临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60岁及以上人口216.3万人,占总人口的19.63%已成为全省老年人口第一大市,老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程度日趋严重。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服务设施980处,其中养老机构114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49处、农村幸福院717处,共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2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实现“老有所养”向“老有优养”的跨越式转变。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养老服务业纾困解难的“惠7条”措施,得到了省民政厅厅长刘炳国同志的批示肯定,被《中国社会报》、民政部工作简报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年底考核验收中获评优秀等次,并成为10个获得追加奖励的城市之一。兰山区、平邑县入选2021年度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区,我市入选数量并列全省第一。

一、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日臻完善。市民政局牵头编制我市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从规划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10个方面为养老服务发展和监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202251日起施行。市级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临沂市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编制了《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市民政局联合14个部门首次发布了《临沂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并围绕规划布局、土地保障、资金补助、人才培养、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制订配套文件34个,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夯实了政策基础。

二、养老服务扶持力度不断增强。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和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强力推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有关市直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在资金支持方面。各级设立专项资金,确保地方留成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每年市级财政列支2100万元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大对上争取,临沂凯旋智慧健康养老中心等5个项目获国家发改委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资助。出台了《临沂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临沂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临沂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省级运营奖补实施方案》,加大对护理型床位、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家庭照护床位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和长者顾问2个试点。三是在土地保障方面。市民政局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将各类养老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项目实行与公办相同的土地政策。2018年至今安排土地指标741亩,保障了31个重点养老项目建设。四是在人才培训方面。参与修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作为唯一一个地级市获民政部、人社部高度评价。设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给予1000-2500元的奖补。遴选市级培训基地10家,深入推进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免费培训养老院长、老年社工、养老护理员等养老管理服务人员3.8万余人次,市级财政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近年来,共评选齐鲁和谐(敬老)使者26人、沂蒙和谐(敬老)使者70人,每人每月分别给予补贴1000元、500元。五是在比赛组织方面。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国赛,多次获全国、全省特等奖、一等奖。2021年,成功举办全市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为36名选手晋升了职业技能等级,并为前6名选手颁发了养老护理员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省赛成绩综合测评位居全省第一。其中市赛第一名选手史东福参加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获个人一等奖,并代表山东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全国第八名、个人二等奖,为全省最好成绩,获省民政厅致信表扬。六是在税费优惠方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市财政全额承担保费,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覆盖率达到100%。出台《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设立“养老保障贷”,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给予10%-30%的利率优惠。目前,已有沂南县天河养老服务中心等3家养老机构申请。七是在监管指导方面。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共评定一星级以上养老机构57处、日间照料中心36处、农村幸福院341处,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养老机构每年3-8万元、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每年0.5-3万元的差异化奖补,等级评定率达到100%。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荐评选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6家,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合格率达100%。印发养老机构消防案例选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和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经验做法被省民政厅在全省宣传推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应检尽检,所有养老机构实现“零感染”。

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扩大。一是市级抓龙头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建设2个市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投资2.6亿元建设市老年养护院项目,床位960张,已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投入运营;投资1.5亿元建设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新院项目,床位700张,已投入使用。二是县级抓社会福利中心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务求实效”的原则,对敬老院的资金、土地、人员等进行有效整合,发挥规模效应,切实做好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县级福利中心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28处,实现了县区全覆盖,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5.31%三是镇街抓敬老院提升改造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对照民政部22项改造提升基础指标,实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扩增养老床位、提升服务空间的目标。共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8处,新增护理型床位2701张,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7.89%。其蒙阴县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蒙阴县安心护理院,成功打造精神障碍特困人员专业供养机构,获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同志批示肯定。在街道(乡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共有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51处,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四是社区抓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使用办法,成立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出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特别是将新建和已建成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配建标准分别提高到30㎡和20㎡,为全省最高标准。目前,全市257个在建小区、378个已建成小区和1007个既有小区的配建达标率达到100%,提前完成整治任务。五是居家抓政府购买服务和特殊老年人保障。依托市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安心综合养老服务平台,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为老年人提供政府兜底居家养老服务4.8万人次、完成适老化改造1544户。兰山区“三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获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高度评价,“云护理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被省新闻联播宣传报道。落实市政府20项重点民生实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启动“关爱来临 ‘沂’起守护 让爱不迷路”防走失关爱服务项目,建立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机制,免费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4911个。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规范资金发放管理,优化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共为11.7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约1.25亿元。

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一是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参资入股、联合经营、承包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共有市老年养护院等38家机构实现公建民营;兰山区白沙埠敬老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与发改委联合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共有5个入选省典型案例。二是持续深化医养融合。市级对新建、改建护理型床位分别给予每张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所有养老机构能够通过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兰山区等9个县区被确定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区,临沂凯旋医疗养老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被确定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沂南县天河养老服务中心等4家机构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三是加快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和创新示范。参与《家庭照护床位设置与服务要求》等3项山东省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制定,指导市养老服务协会起草全市养老服务团体标准4项。兰山区等4个县区入选养老服务领域创新案例、郯城仁康医养结合养护院等4家机构入选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临沂凯旋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被评为2021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山东优质品牌(服务)、山东省最具影响力养老服务十佳品牌和山东康养产业十佳创新项目。四是创新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深化省级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争取省级资金4018万元,打造“幸福院+周转房”集中居住养老模式,建设新型农村幸福院1045套。沂水县创新开展“关爱老人·情暖夕阳”寸草心志愿服务行动,获得市委书记王安德同志批示肯定,被《中国社会报》头版头条报道,被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推荐申报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沂南县设立“家庭养老孝心基金”,经验做法获省委副书记杨东奇同志批示肯定,被省民政厅在全省民政系统推广。五是创新开展“两老”关爱服务。联合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出台实施方案,建立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和抗战时期入伍老战士关爱服务体系,根据养老意愿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党员、老战士分别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每人每月2400元)、居住场所适老化改造(每户1500元)和居家照护服务(每人每月20小时、每小时25元)。

五、完善落实救助供养照料护理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工作,我局于20205月联合财政部门下发了《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临民〔202050号),规定:从 2020年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5%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45%制定,农村特困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参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106倍、4 倍、1.5倍制定。每年一季度,由市民政局参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相关数据,提出本年度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意见,商市财政局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20223月,下发《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215),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能自理三档,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47元、484元、190元。

六、督促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20203月,下发了《临沂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临民函〔202027号),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掌握“三清”(应保人数、自理状况、供养需求底数清)工作底数、落实“五有”(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提升集中供养能力、畅通申请审批渠道、切实加强监督管理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要求。20214月,印发《关于开展〈临沂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细则(试行)〉工作的通知》(临民〔202116号),对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一是细化照护内容标准。坚持以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需求为导向,梳理总结各县区实践经验,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所设施、衣物铺盖、饮食卫生、夏季降暑、冬季取暖、紧急呼叫、环境清洁、健康体检,以及文化娱乐等内容标准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状况提供不同照料服务。比如,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提供助餐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移动等服务。二是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对市县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在统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体系建设,拟订救助供养政策标准,照料服务工作开展,指导监督政策落实等责任分工进行了规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要求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照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三是健全监管落实机制。健全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市县乡村四级巡查探访制度、照护人(机构)照料服务评价考核、照料服务情况登记记录、照护生活资金使用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发现问题。同时对村(居)和照料服务机构(人员)履行协议不符合要求等情况明确了约束措施。四是强化供养措施保障。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纳入县区社会救助绩效考核,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县乡照料服务机构(人员)照料护理技能培训制度,提高照护能力水平。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完善和规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档案。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困人员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0264人,全部签订了四方照料服务协议,落实了照护责任。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照料服务水平,今年将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比例提高到40%以上。

、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提请市政府出台配套落实实施方案。市、县全部出台“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和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二是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适时制定出台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兜底保障,实现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愿进全进”。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上门照料和免费托养试点,强化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照护保障。拓展农村幸福院服务功能,年底前规范运营率达到100%

三是优化供给结构。全市新增护理型床位200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设施是否发挥效益。推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能,总结不同类型的运营和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助老食堂、时间银行、长者食堂等创新模式。巩固家庭养老功能,设置家庭照护床位200张。

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发布《精神障碍老年人集中供养机构护理服务规范》等地方养老标准。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年内培训养老院院长150人次、养老护理员680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30人次。开展“齐鲁敬老使者”和“沂蒙敬老使者”“最美养老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推荐评选;举办全市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

五是创新发展机制。召开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打造一批县域养老服务发展高地。开展省、市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推荐评选活动,评树一批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示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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