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3-000005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0-24
 文  号  临民函〔2023〕9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53号提案《关于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53号提案《关于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建议》的答复

2023-10-24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孙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做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标准和保障水平。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出台《临沂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程序等,适度扩大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范围。

二是进一步提升供养标准。完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等社会救助机制。2023年,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提高至每人每月1133元、888元。

三是进一步强化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组织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摸排,通过机构供养、集中托养等形式,稳步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水平。目前,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8.5%。同时,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更好满足特困人员多样化救助需求,形成以“沂蒙大妮”为代表的救助服务系列品牌。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比例超过60%。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围绕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继续推动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在内的服务类救助发展:

一是健全完善发展服务类救助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比例稳定高于60%。鼓励引导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是深化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联动。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积极实施针对老年人的慈善救助项目,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机构供养和居家照护工作,进一步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积极参与省市县三级慈善组织开展的“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动员慈善组织、组建慈善救急难项目,帮助缓解因重残重病等因素对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

三是推动特困供养机构在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一是加强规划指引。推动养老机构实现城乡统筹、分块布局、合理分级,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二是强化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护理需求,今年全市新增护理型床位355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各县区均建有一处以上具备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功能的养老机构,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完善服务网络。支持养老机构向居家社区养老延伸,今年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00张。鼓励医疗机构、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移交社区养老设施利用率达到100%。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今年发展社区助老食堂700处,解决好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

临沂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95号提案《关于推进困难群众救助保险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88号提案《关于推动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临沂市民政局主办  市政府网站群技术支持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大楼5-8层)
电话:0539-7200966  传真:0539-7200917  信访办:0539-7200939  邮箱:mzj_bgs@ly.shandong.cn  邮编:276000
ICP备案号:鲁ICP备0502365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19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