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老人取暖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农村老年人取暖问题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设社区老年活动室、老年房及老年公寓等建议,答复如下:
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我市不断深化农村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保障部分农村老年群体冬季取暖需求。
一是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不断优化敬老院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升级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健全居家上门、对下指导、连锁托管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等功能,目前全市共建成129处。加强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全市共建成农村幸福院751处,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冬季取暖等服务。
二是加强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支持自愿入住供养服务机构的特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同时,出台了《临沂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支持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目前已收住120人。通过集中供养服务,解决部分特困人员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冬季取暖难题。选择沂水等6个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重点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低保等老年人,打造“幸福院+周转房”的新型农村幸福院,具备幸福院的公共服务功能和周转房的集中居住功能,目前全市863套新型农村幸福院住房全部投入使用,保障农村困难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娱乐、冬季取暖等需求。
下一步,针对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取暖难题,市民政局将立足兜底民生保障职责,做好老年人需求收集反馈、服务供给提升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幸福院、孝善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为解决农村老年人取暖问题贡献民政力量。一是做好老年人需求评估工作。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注重城乡差异、季节差异、个体差异,注重收集农村老年人对于冬季取暖问题的反馈,及时掌握老年人冬季生活需求。二是做好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工作。对自愿入住供养服务机构的特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做到“愿进全进”。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有关要求,统筹各级资金,保障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保障冬季取暖需求。三是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推动乡镇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入住需求同时,向社会老人开放空余床位,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就近入住养老机构,通过乡镇敬老院解决部分老年人冬季取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建设集助餐、休息、娱乐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配齐取暖设施设备,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老年人参与,解决部分老年人取暖问题。
最后,此复如有不妥,敬请指正,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临沂养老服务工作。
临沂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