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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mzj/2021-000005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9-30
 文  号  临民函〔2021〕8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打造乡村振兴沂蒙样板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打造乡村振兴沂蒙样板的建议的答复

2021-09-30   作者: 点击数: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临沂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打造乡村振兴沂蒙样板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围绕“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临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截至2020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6万人,占总人口的19%,已成为全省老年人口第一大市,老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程度日趋严重。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尤为重要。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三年提升改造计划,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扩增养老床位、提升服务空间的目标。今年,全市共新建、改建敬老院17处,新增护理型床位2495张。目前全市共有区域性中心敬老院27处,实现每个县区至少建有一处;共有正常运营的农村幸福院692处。蒙阴县创新拓展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设立蒙阴县安心护理院,成功打造全省首家精神障碍特困人员专业供养机构。

(二)打造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选择兰陵县等6个省重点扶贫县先行开展试点,建设新型农村幸福院,打造“幸福院+周转房”集中居住养老模式。市级列支100万奖补资金对建设进度快、服务内容丰富、老年人满意度高的进行奖补。截至目前,全市1045套新型农村幸福院已全部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

(三)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参与修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获民政部、人社部高度评价。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人才免费培训,共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3万余人。每两年开展一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国赛,获全国特等奖1次、一等奖1次。

(四)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组织领导提升村级自治组织能力的实施意见》(临民〔2020〕29号)、《关于抓好鲁民函〔2020〕43号、44号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村务公开监督落实专项行动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监督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各县区进一步修订《村务公开目录》,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财务收支情况每月、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脱贫攻坚等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其中财务收支明细必须按月接续公开。县区普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提升村级自治能力、加强和规范分村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1370个村居除设置村务公开栏外,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利用电子屏幕、“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信息化载体,增强公开效果。

(五)开展规范村务公开专项行动。(1)按照省厅要求,深入贯彻《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通过查看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形式是否便于群众知晓、监督是否有力,开展村务公开目录监督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2)结合脱贫攻坚月活动,以推动村务公开为目标,开展村务公开工作自查行动,力求查找短板弱项,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莒南县、沂水县、罗庄区等县区采取边查边改的方式对村务公开栏普遍进行了更新。目前,各县区根据通知要求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全市共新建修缮村务公开栏2058个。

(六)搞好督导调度。(1)围绕整改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县区定时报送《全市加强党组织领导提升村级自治组织能力工作任务调度表》,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把握好推进工作的时序和节奏。(2)调度汇总全市1-7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统计评估和量化排名,印发通报发至各县区,督促县区抓落实求实效,抓好村务公开工作的落实。(3)开展村务公开回头看工作,围绕自查工作措施和工作效果撰写自查情况报告,组织抽查集中公开日(“民情日”、“村情发布日”等)当天的村务公开内容及村务公开栏照片,提炼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形式、内容、程序等方面)的优秀案例或典型经验。

(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目前,全市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为助力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及时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推动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临民函〔2021〕47号),组织指导县区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与组织、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规范村务公开程序,推动村级议事协商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积极拓宽村务公开“线下线上”渠道,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监督工作,积极推行村务公开阳光评议,开展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示范点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力、务实有效的村务公开工作全链条、立体化的“阳光”模式,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引导和规范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加强立法保障。颁布《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聚焦护理型床位建设、助餐食堂、家庭照护床位等,优化养老补助政策。二是加强政策配套。优化养老补助政策,向护理型床位建设、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倾斜,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二)进一步履行兜底责任,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一是继续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严格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和民政部22项基础改造指标,增强护理服务功能,确保务实管用。2022年底前,所有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二是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先行先试,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做好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同时,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积极吸引社会老年人自发参与,建立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指导,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协调、行业综合监管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黑名单”制度,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培训纳入各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年底前培训老年社会工作者330人、养老院院长150人。三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培育和表彰一批具有临沂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建立统一明确、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服务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制定全市通用版《村规民约》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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