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丙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街道小巷命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使用特点,一般可将道路分为公路、城市道路(市政路)、乡村道路等。公路位于城市外围,包括高速、国道、省道、县道等,由交通部门统一命名。城市道路(市政路)位于城市内部,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由民政部门负责命名。乡村道路位于乡村内部,为村集体共有,目前没有明确依据能确定命名主体,一般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行确定。
“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大街小巷”一般包括除高速外的公路中穿过乡镇的部分、城市道路中连接不同乡镇与村居的部分、全部乡村道路。
目前,市民政局正拟部署开展地名规范工作,对于城市道路(市政路)中无名、重名的道路进行摸底统计,根据地名管理相关政策组织命名。
对您关心、重视、支持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可贵精神表示感谢!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