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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mzj/2021-00000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6-02
 文  号  临民函〔2021〕9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教育基建学会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成立教育基建学会的提案的答复

2021-06-02   作者: 点击数:  

郑燕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教育基建学会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和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业务管理和行业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与治理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临沂市民政局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8〕17号),对于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综合执法监管机制、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扎实做好组织实施等九个方面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慈善组织设立、注销登记、公开募捐资格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主要负责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过程中,市民政局竭力提供好相关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指导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您的沟通,并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建议,把相关工作做得更好,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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