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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4-00000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3-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3-19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化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坚持以法治统领业务,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学习培训常态化

一是充实完善领导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全市民政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加强党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1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切实提升相关工作质效,确保中央、省、市法治工作有关部署及时、全面落到实处。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结合主题教育活动配档时间安排,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研讨时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观看视频讲座的形式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集中学习。三是充实学习培训内容。将民政领域最新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了法治骨干培训班、行政复议法培训、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培训等专题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民政法治体系

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对由我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我局自行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临沂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临沂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当前工作发展需要。是全面推进民政业务“流程再造”。严格按照“放管服”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社会组织登记及相关儿童资格认定全省通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静默认证”、“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和“婚育户一件事”“集成办”等“放管服”改革举措,提升民政工作便民服务水平。探索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建成上下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切实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以制度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是充实民政执法力量。局机关已有14名工作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件。积极配合司法局开展法治素养考试,坚持以考促学,有效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对日常工作相关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为今后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打牢基础。

(三)主动引入监督,有效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积极接收人大、政协监督。今年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36件,加强与委员的日常沟通,注重对委员日常提案的办理,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主动引入媒体监督。充分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邀请临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琅琊网等多家市内主流媒体到市社会福利中心等重点单位进行深入采访,对“一老一小”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工作进行全面报道。三是主动引入群众监督。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各界市民代表到局机关参观,全流程体验各项民政业务日常运转。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问计问需于民,不断提高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创新宣传模式,扎实践行“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高效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全面开拓“政务双微”和门户网站等重要宣传阵地,以动画、图表等辨识度高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顺应群众需求和新闻传播规律,高质量打造推送内容,目前“临沂民政”微信公众号已有逾10000人的关注量,刊发的民政政策法规解读等文章累计87篇,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民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加强与群众的网络互动,及时回应群众通过网络渠道提出的问题和诉求,今年截至目前已回复网络留言253条。对聚焦度较高的方面,采取问答形式在网络平台予以公布,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采取宣传贯彻《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建立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二是用足用好本地主流媒体。在《临沂日报》、《沂蒙晚报》、琅琊网等本地主流媒体开设民政专版,及时发布、解读中央、省、市民政领域最新政策法规,并对民政领域执法动态进行广泛宣传,充分提升了民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以严格执法促高效普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全市抽查检查了60家行业协会商会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共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26条,规范社会组织名称6家,劝散9家,取缔1家,引导登记6家。各行业协会商会共提出建言资政153条,参与制定或者修改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文件数9件,为行业发展发声。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等咨询服务7160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行业检查281次,协调行业内外纠纷387次,有效维护了行业公平、稳定发展。持续开展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全市共有97家行业协会商会减免费用1088.67万元,为5195家企业减轻负担。

(五)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主动性有待加强。近年来,受制于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我局相关执法科室主动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较少,办理案件主要依赖群众举报等渠道。主动作为少,被动作为多,执法往往失之于宽、松、软。

二是应对复杂执法需求的能力有待增强。当前情况下,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对于规范文明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由于近些年执法办案少,我局一线执法人员普遍缺少执法实操经验,在应对复杂执法需求方面更是有所欠缺。

三是法治宣教工作形式有待丰富。近年来,我们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宣传教育基本还是延续了一些传统手段,影响了许多民政法律法规的群众知晓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了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将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2023年度县级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汇报。

(二)严格落实法定程序,规范公开作出决策。所有执法案件都须由局政策法规科会同法律顾问审核并按程序报后方可立案。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充分征集相关方面意见,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配套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全程参与重大决策。由具有法学背景的专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为之准确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共审核规范性文件8件。同时,依托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创新推进政务公开,科学设置相关版块,采取动漫、图解等形式方便群众浏览、掌握信息。增强与群众线上互动,回复网民在线咨询253条。

(三)依法全面履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清单”,配齐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目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已达14名,有效强化了民政执法力量。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并选取外地典型执法案例进行分析,组织开展专门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四)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督促相关人员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以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通过设置意见征集专栏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五)坚决执行法律规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凡遇有行政应诉案件,均由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会同法律顾问共同出庭应诉。2023年度,无行政败诉案件。加强工作对接,支持对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支持力度,未出现任何不出庭应诉、不尊重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按照市普法办关于学法考法相关部署安排,组织人员参加法治素养考试,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做好《民法典》《慈善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领域重要执法依据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积极引进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相关任务责任到人,组织局机关具备执法职能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全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到执法经验丰富的先进地区对标学习,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边干边学,以干促学,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三是持续将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汇报,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将合法性审查贯穿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的全过程,所有执法案件都须由局政策法规科会同法律顾问审核并按程序报后方可立案。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配套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全程参与重大决策。持续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开展执法,确保监管对象的规范性不断提高。

五是以《民法典》的实施为契机,不断创新宣教形式,提高普法的精确度,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是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临沂市民政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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