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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6-000000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11-25
 文  号  临民〔2025〕3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专家解读:山东金奕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磊解读《临沂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

专家解读:山东金奕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磊解读《临沂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

2025-11-25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管理,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殡葬事业健康规范发展,市民政局对《临沂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临民〔2023〕3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临沂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临民〔2025〕31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严格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原试行办法实践经验,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修订。

《办法》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市公益性公墓的建管用水平:一是强化公益属性,保障基本需求。通过刚性约束进一步明确公墓的公益属性定位,确保其真正成为服务本市居民的惠民设施;二是提升管理规范,优化服务供给。通过细化建设标准、服务流程和日常监管,全面提升公墓运营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切实改善群众治丧体验;三是深化殡葬改革,引领绿色风尚。以更高标准落实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倡导文明节俭治丧,从而有效保护资源环境,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了公墓申请、建设、扩建、迁址、更名、变更法人、变更管理单位、关闭等应当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墓建设完成后应当组织验收等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公墓建设的合规性与质量。规定公墓应当配备管理维护工作人员、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要求,提升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化”与“精细化”水平。增加了规范文明祭扫工作、不得接纳遗体土葬、迁入及迁出办理流程、墓位(格位)使用年限等要求,使各项服务有章可循,保障使用过程的公平、透明与长久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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