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2020〕54 号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民〔2020〕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当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时期,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新阶段,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县区要按照省市关于当前形势下突出保障好基本民生、夯实民生基础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着力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要狠抓政策落实。《通知》对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做好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因无法外出务工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临时救助,以及18周岁以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工作,提供了明确遵循。各县区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电视问政节目反映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统筹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要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开展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低保经办工作中的不担当慢作为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低保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镇街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简化优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流程,为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提供更大便捷。通过张贴保障政策明白纸、悬挂照料护理服务卡等措施,确保救助服务对象知晓政策、熟悉政策,更好地促进政策落实。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