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临沂市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遗体运输车辆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移风易俗。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部署安排,在全国率先推进以“惠民礼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为群众免除包括遗体接运等在内的10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有效减轻了群众治丧经济负担,积极培育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丧葬礼俗改革品牌,引领群众自觉遏制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推动惠民礼葬、移风易俗渐入人心。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治丧需求更加多样化,对遗体运输的规范性、人性化服务提出更高期待,现行政策法规对遗体运输的标准化要求不足,亟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更好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丧属切身利益。
二、主要目的
(一)规范行业秩序。建立严格的遗体运输车辆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明确运输服务主体的资质要求,完善从车辆准入到运输过程的全链条监管,切实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二)保障丧属权益。要求运输服务必须尊重丧属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强制服务或乱收费行为。同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丧属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维护社会伦理。要求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主动践行移风易俗,禁止任何可能损害逝者尊严的行为,确保遗体运输过程庄重、合规,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三、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办法》所指的遗体运输车辆包括公立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购置用于遗体运输的车辆(以下简称“殡仪馆车辆”)和政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用于公立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补充运力而提供遗体运输的车辆。
(二)车辆标准
1.专用性:车辆须为遗体运输专用,不得混运多具遗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车身须统一喷涂“殡仪专用车”标识及监督投诉服务电话,接受车辆轨迹和影音实时监测,接受统一调度。
2.技术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民政部、工信部门批准的道路机动车产品公告信息名录内殡仪车辆配置要求,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或逾期未检的遗体运输车辆不得运行。
3.资质要求:需取得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遗体运输服务资格证》(有效期1年)。按时参加年度服务评估,依照程序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协议并换领《遗体运输服务资格证》。
(三)职业规范
驾驶人应为人正派、品行端正、热心待人、诚实可靠,无酒驾、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记录。恪守职业操守,坚守工作岗位,按时抵达接运地点,不得拖延或以其他不正当理由拒绝接运遗体。
(四)监督管理
各级民政、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立足部门实际,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加大对违规运输遗体车辆的执法力度,履行遗体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职责,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对“直接或间接向逝者家属索要财物”等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承运、取消承运资格等相应处理,由公立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予以公开通报并公示。
四、政策亮点
(一)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民政、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二)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全市智慧殡葬系统实现车辆轨迹和影音实时监测,提升管理效率。
(三)提升保障质效。综合考虑区域各类因素,对车辆进行合理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