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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60274559/mzj/2025-00001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5-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政策问答丨《临沂市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

政策问答丨《临沂市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

2025-05-01   作者: 点击数:  

1.问:该《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该《办法》旨在规范临沂市遗体运输管理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倡导文明治丧,确保遗体接运安全卫生,维护良好的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2.问:哪些车辆适用于本办法?

答:公立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购置用于遗体运输的车辆和政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用于公立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补充运力而提供遗体运输的车辆。

3.问:遗体运输车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殡仪车辆公告配置要求;车身统一喷涂标识及监督投诉电话;通过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取得有效期为1年的《遗体运输服务资格证》。纳入全市智慧殡葬服务系统,接受实时监控和统一调度。车况良好、按时年检,达到报废标准必须强制报废更新。

4.问:对遗体运输车驾驶人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每辆车固定配备唯一驾驶人,资格证、行驶证(车主须为本人)、驾驶证信息必须一致对应。

驾驶人需为人正派、诚实守信,无酒驾、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记录;安全驾驶,遵守交规,保持车辆卫生,按规定消毒;尊重逝者,抚慰家属,积极劝导文明、节俭、环保治丧。

禁止向丧属索要财物、推销兜售丧葬用品;参与或诱导封建迷信活动、协助违规土葬;不服从殡仪馆调度管理、违反卫生防疫规定;与殡仪馆工作人员等合谋强制或诱导丧属进行高价消费。

5.问:在遗体运输过程中,有哪些绝对不能碰的“红线”?

答:禁止社会车辆异地接运遗体,异地死亡确需运出的,须经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批准并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禁止非指定车辆接运特定场所遗体,养老机构内死亡和医疗机构太平间的遗体,只能由殡仪馆车辆或其指定社会车辆运送。禁止无证接运,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必要文书证明的遗体,殡仪馆不予接收。禁止违规操作,如跨区运输、混装遗体、擅自进入作业区、代替办理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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