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分级分类护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照料服务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我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8021人,其中,从供养方式看,集中供养5200人,分散供养32821人;从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看,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32725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3283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的2013人。为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按照自愿原则,分类开展照料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集中供养能力。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集中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资源,重点加快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整合撤并老旧乡镇敬老院,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按照“愿进全进”的原则,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目前全市共建有特困人员供养机构59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200人,其中,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7.42%。
二是提高社会化照护水平。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具有服务资质的专业组织,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和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目前,全市通过第三方机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护服务的比例达52.25%。莒南县探索“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法,对特困人员提供个案管理、慰藉关怀、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积极融入社会,提升自我照护能力。同时,为保障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服务质量监管路径,如:平邑县印发《平邑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兰陵县强化“履约验收”,分散特困人员的获得感更强、安全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三是加强亲情照护监管。对选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根据其意愿,确定其亲属为照护人,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由乡镇(街道)组织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乡镇(街道)或第三方机构对分散特困人员进行定期探访,及时了解分散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对探访发现的问题和特困人员的服务诉求,及时与照护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改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幸福感不断增强。
四是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打造人才筑基工程、拓宽人才引入渠道、优化褒扬激励、做好稳岗就业等方面,全面构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良好环境。近年来,全市共遴选市级培训基地13家,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免费培训,在岗培训率达到100%;每年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推荐选手在省赛及国赛中,多次获奖。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立足自身职能,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特困人员的幸福感。一是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愿进全进。二是持续深化政府购买社区居家服务试点,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做好服务人才培训,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特困老年人照料护理人的技能培训。三是健全完善发展服务类救助的政策措施,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不断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水平。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发挥慈善力量、志愿服务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